2010年5月19日,工业与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2010]227号
为促进民用爆炸物品(以下简称民爆)行业科学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实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节约发展,现就民爆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技术发展目标及限制和淘汰技术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安全生产为核心,通过提升技术标准及准入条件,限制落后技术,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信息化技术与民爆生产技术的融合,推动民爆行业技术进步。
(一)鼓励开发应用安全环保、节能低耗、性能优良的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
发展安全环保型工业炸药及其制品,无雷管感度、散装或大直径包装工业炸药产品,胶状乳化炸药、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及重铵油炸药。
采用液体硝酸铵代替固体硝酸铵制备工业炸药,利用再生材料等制作工业炸药包装物,小直径包装炸药采用复合塑料膜或再生塑料筒包装。
工业雷管向安全可靠、高精度、智能型、环保型方向发展,电雷管向导爆管雷管方向发展。研制电子雷管及智能起爆系统。
工业导爆索向安全可靠、环保型、系列化方向发展。研制柔性、防滑导爆索。
(二)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信息化技术改造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技术,加快现有生产的基本工艺、装备和产品的升级换代。
工业炸药生产方式由固定生产线向现场混装作业方式发展,研制应用井下现场混装作业方式,品采用连续化、自动化生产方式。
工业雷管产品组件生产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清洁化、本质安全化方向发展。
危险作业工序无人操作,最大限度减少在线存药量和固定作业人员。
(三)加强原材料、半成品质量控制,提高工艺、装备可靠性,完善生产在线检验测试手段,使用先进的成品检验方式,提升产品技术指标的精确性和可靠性。
(一)各级民爆主管部门对符合技术发展趋势、达到技术发展目标的单位给予支持;对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方面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二)采用国外先进的技术及安全标准,提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水平及技术准入门槛。
(三)生产线日起应达到一期技术发展目标,2014年1月1日起应达到二期技术发展目标,2016年1月1日起应达到三期技术发展目标。
(四)限制技术不得销售或转让,不得应用于生产线新建及改造;现有生产线在限期内含有限制技术之一的,列入《技术落后生产线名单》并限量生产。
(五)淘汰技术不得使用,现有生产线到规定时限时含有淘汰技术之一的,停产整改或拆除。
1、研制应用本质安全、低能耗、小型化、环保型的专用设备。重点研制应用大产能、规格可调的全自动装药机,功率低、转速低、效率高、间隙大、容积小的乳化器和敏化机;
1、研制应用高安全、无污染物排放、产品爆炸后无重金属污染的主装药、起爆药、点火药、延期药剂,点火同步、稳定、可靠的电引火元件,高精度、高可靠性的延期元件,抗拉强度高、环境适用性好的复合型导爆管;
2、研制应用雷管卡中腰、卡口、检查、编码等工序人机隔离的连续化、自动化设备,延期药自动装药设备,延期体高效、精确切断设备,电引火元件打把、注塞、对焊等工序的高效、自动专用设备,复合型、高强度导爆管拉制、分切、捆把、封口等工序的高效、自动专用设备,排管壳、排延期元件、排加强帽等工序的机械设备;
2、制药、装药、包装装箱工序实现连续化、自动化生产;除原料配制外,制药工序无固定操作人员;
3、制药工房与装药包装工房分建时,采取了自动输送炸药方式,且有可靠防传爆设施;
5、现场混装车载乳化基质符合《危险货物运输 爆炸品认可、分项程序及配装要求》(GB 14371)或等同采用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8系列试验危险性分项判定标准;
3、点火药、起爆药等火工药剂干燥工序采用真空干燥器、防爆型水浴烘箱等安全性好的烘干设备;
4、电引火元件制造工序采用机械化、连续化焊桥丝技术设备、自动化干燥工艺设备;
6、雷管装填药工序采用人机隔离、自动添加药、自动在线检测、自动剔除废品、自动安全报警、自动安全联锁、可靠防止工序间殉爆的连续化工艺技术;
7、雷管装配工序间产品自动传输时,有可靠的防殉爆措施;
(四)工业雷管和导爆索装箱产品下线生产数据在线采集、及时传输。
1、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除原料配制外,以下同),现场操作人员不超过9人;粉状炸药生产线、小直径粉状炸药装药机装药效率不低于1000kg/h。
1、产品安全性能达到国际同期领先水平(雷管抗撞击性能、弯折感度等安全指标等同采用瑞典标准《电雷管》(sen990701));
4、起爆药生产易燃易爆危险工序(不含传送)实现人机隔离控制;
5、雷管装配工序间产品自动传输,且有可靠的防殉爆措施;
6、导爆管生产在线药量自动监控、自动剔除;产品自动分切、自动捆把、自动封口。
(一)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人;粉状炸药生产线;(二)雷管主要技术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爆炸后有毒气体含量大于50L/Kg,有雷管感度的井工型包装炸药及生产技术;
6、涂塑工序无安全联锁装置及隔爆措施的导爆索生产方式;
7、制索工序无药量在线检测、自动联锁保护设施的导爆索生产方式;
2、装箱产品下线未实现生产数据在线采集、及时传输的雷管和导爆索生产线月1日起,限制:
4、装箱产品生产数据不能够实现自动采集、及时传输的生产线月1 日起,限制:
1、爆炸后有毒气体含量大于50L/Kg,有雷管感度的非井工型包装炸药及生产技术;
7、雷管装填、装配工序及工序间的传输无可靠防殉爆措施的工艺;
8、导爆管制造工序加药装置无可靠防爆设施的生产线月1日起,淘汰危险作业场所未实现远程视频监视的工业炸药和工业雷管生产线月1日起,淘汰危险作业场所未实现远程视频监视的导爆索生产线月1日起,淘汰:
2、起爆药生产废水达不到《兵器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火工药剂》(GB14470.2)要求排放的生产工艺。
5、装箱产品下线未实现生产数据在线采集、及时传输的生产线、工序间无可靠防传爆措施的导爆索生产线、制索工序无药量在线检测、自动联锁保护设施的导爆索生产线月1日起,淘汰: